湖南民俗风情的主要特征

发布时间: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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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往往以最初始、最广泛的形态,具体而深刻地反映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精神心理状况。世界如此,中国如此,湖南亦如此。湖南民俗的产生、演变和传承乃至消亡,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三湘四水各个角落,有其不同特点,它们与湖南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始终。 湖南地处

       民俗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往往以最初始、最广泛的形态,具体而深刻地反映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精神心理状况。世界如此,中国如此,湖南亦如此。湖南民俗的产生、演变和传承乃至消亡,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三湘四水各个角落,有其不同特点,它们与湖南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始终。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南,北与湖北省毗连,东邻江西省,南接广东、广西两省区,西界贵州省和重庆市,属于长江流域民俗文化圈。历史上为荆蛮、扬越、南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远古传说时期,湖南境内有蛋尤、九黎、三苗、灌兜等部族;先楚时期有荆蛮、淮人、虎方、扬越,、象氏、风夷等;春秋战国时期,楚人进入湖南,境内有大量的蛮族和巴人;汉唐时期,蛮族势力遍布境内各地,此消彼长,与中原王朝时常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两宋时期,出现了瑶、苗、僚、僮、纥佬等族系复杂的少数民族,逐渐演变成明清以来的苗、侗、瑶、土家等族,加之白族、回族、维吾尔族等的相继迁入,湖南成为除汉族之外,少数民族比较多的省份之一,大量的少数民族习俗成为湖南民俗中最主要的特征。

      这些与汉族地区特别是和北方中原地区截然不同的社会风俗和生活习惯,往往被封建统治阶级和大汉族正统主义攻击和镇压少数民族的口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族问题,制定了正确的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愤,保护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少数民族享受和汉族人民一样的平等权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历史上少数民族在其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俗事象,不难发现,民风民俗对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南蛮的“自相夫妻”,实质是血缘族内婚的体现。亲属称谓中父系和母系区分不明显以及“兄纳弟妇、弟收兄嫂”的收继婚,是原始对佣婚的残存,决不是什么“秽淫蒸报”的禽兽行为。不落夫家和抢婚习俗,是母系氏族婚向父系氏族婚制过渡的遗留。而曾经在湘西地区盛行的姑舅表婚和舅权制,反映了这一地区经历过的以女权为中心的母系氏族阶段。另外还有上山打猎见者有份、换工互助和蒋草锣鼓等都是原始社会平均分配、集体劳动的原始共产主义残存形式、苗族、侗族的歃血盟款,瑶族的瑶佬制均是原始农村公社组织和军事民主制的遗迹。湖南境内的这些少数民族习俗实际上在中原地区历史上都曾经经历过,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或者虽有记载但因为年代的久远而缺失。经过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来自北方汉族的移民和明清时期来自东方江西的移民,湖南逐渐完成了汉化。这种汉化的过程,不仅表现为一种民族的同化过程,更多的是湖南本地蛮俗与汉俗两种文明和社会方式的冲突、撞击和交融的过程。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少数民族地区习俗的影响也相当大,前者广泛地留存在后者之中。

      湖南民俗主要特征的另一方面是楚文化的特征。楚人自春秋开始入湘,并逐步统一湖南地区,各族先民原始氏族制度先后解体,跨入“文明”的门槛,特别是战国后期,随看楚都郢的陷落,大批楚国贵族南迁湖湘,更促进了湖南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楚文化本身属南方文化的范畴,所以楚人的生活习俗与沅湘地区有文化因子上的相近关系。比如楚人崇巫,与南方地区尚鬼神之俗如此的相近。这种结合影响到了湖湘地区,形成湖南“信鬼神,好淫祠”的民俗特征。而在崇巫这一点上,又区别于其他地区:秦人和宋人崇巫,多妖邪气;越人和淮人崇巫,多鬼魅气;而楚人崇巫,却是多人情味。屈原作品中的神——湘君、湘夫人、山鬼等等,或者美丽绝伦,或者天生多情,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的形象。湖南各地的傩戏、目连戏、花灯戏等,都是既娱神又娱人,至今湖南人心目中的神都有现实生活中的影子。而楚人的武士气质、尚武奋斗精神,“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直根植于湖南人骨子里,培养了世所传颂的湖南人的特殊精神。早在北宋,作为四川人的苏轼就发现了这种联系。他在《屈原塔》中写道:“楚人悲屈原,千载意未歇。精魂飘何在?父老空硬咽。遗风成竞渡,哀叫楚山烈。”屈原的“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伏清白以死直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牺牲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湖湘英杰。中国近代史上不乏湖南的慷慨悲歌之士,革命运动中少不了湖南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壮举。一些壮志未酬的仁人志士如杨毓麟、陈天华、易白沙、夏寿华、姚宏业、郑家溉等,他们杀身成仁、以死殉道都选择了怀石投水,体现了一种与屈原有惊人相似之处的死亡价值观。

湘菜

      潇湘风味,以湖南菜为代表,简称“湘菜”,是中国八大(浙菜、苏菜、湘菜、川菜、闽菜、粤菜、徽菜、鲁菜)菜系之一。湖南省,位于中南地区,长江中游南岸,南岭以北。这里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四季分明。南有雄崎天下的南岳衡山,北有一碧万顷的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流经全省。自然条件优厚,利于农、牧、副、渔的发展,故物产特别富饶。湘北是著名的洞庭湖平原,盛产鱼虾和湘莲,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史记》中曾记载,楚地“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长期以来,“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更是广为流传。丰富的物产为饮食提供了精美的原料,著名特产有:武陵甲鱼,君山银针,祁阳笔鱼,道州灰鹅,洞庭金龟,桃源鸡,临武鸭,武冈鹅,湘莲、银鱼及湘西山区的笋、蕈和山珍野味。在长期的饮食文化和烹饪实践中,湖南人民创制了多种多样的菜肴。

      湘西菜擅长香酸辣,具有浓郁的山乡风味。湘菜历史悠久,早在汉朝就已经形成菜系,烹调技艺已有相当高的水平。早在唐玄宗开元年间,湖南东安人就开始烹制东安鸡,至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此菜造型美观,色泽鲜艳,营养丰富,具有香、辣、麻、酸、甜、脆、嫩等特点,如腊味合蒸、东安子鸡、麻辣子鸡、红煨鱼翅、汤泡肚、冰糖湘莲、金钱鱼。

       不分男女老幼,普遍嗜辣。无论是平日的三餐,还是餐厅酒家的宴会,或是三朋四友小酌,总得有一两样辣椒菜。
  
岳阳楼

       岳阳楼(Yueyang Tower)位于湖南岳阳西门城头,紧靠洞庭湖畔,始建于三国东吴时期。自古有“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之誉,与湖北武汉黄鹤楼、江西南昌滕王阁并称为江南三大明楼。现存岳阳楼重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在岳阳西城墙上,坐东向西,面临洞庭湖,遥见君山。楼平面矩形,正面三间,周围廊,三层三檐,通高近20米。屋顶为四坡盔顶,屋面上凸下凹,为中国现存最大盔顶建筑,覆黄琉璃瓦,翼角高翘。楼前两侧左右与楼品字并列,有三醉亭和仙梅亭作为陪衬。

凤凰古城

       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西南部,是首批“中国旅游强县”之一的凤凰县县城所在地,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4A级景区,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与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媲美,享有“北平遥,南凤凰”之美誉。地理位置可概括为:“西托云贵,东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边”。这里与吉首的德夯苗寨,永顺的猛洞河,贵州的梵净山相毗邻,是怀化、吉首、贵州铜仁三地之间的必经之路,杭瑞高速公路(G56)与包茂高速公路(G65)交汇于此,209国道和湘黔省道从县境穿叉过。作为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2001年被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历经300多年的风雨,古貌犹存。凤凰将自然的、人文的特质有机融合,历史人文、民俗风情、自然风光在此交汇,把湘西边地文化、民俗风情展现淋漓尽致,透视后的沉重感也许正是其吸引八方游人的魅力之精髓。

岳麓书院

       岳麓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的国家5A级风景名胜岳麓山风景区,地理坐标(28°11′02″N,112°56′07″E),为中国古代著名四大书院之一;1988年,岳麓书院建筑群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岳麓山风景区重要观光点。

      北宋开宝九年(976),潭州太守朱洞在僧人办学的基础上,正式创立岳麓书院。嗣后,历经宋、元、明、清各代,至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为湖南高等学堂,尔后相继改为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湖南工业专门学校,1926年正式定名为湖南大学。历经千年,弦歌不绝,故世称“千年学府”,现与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相邻,文化气息浓郁,并作为湖南大学下属的办学机构面向全球招生。

湖湘文化

      湖湘文化,是指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相对稳定并有传承关系的历史文化形态。先秦、两汉时期湖南的文化应该纳入到另外一个历史文化形态——楚文化中。屈原的诗歌艺术、马王堆的历史文物,均具有鲜明的楚文化特征。而南北朝及唐宋以来,由于历史的变迁发展,特别是经历了宋、元、明的几次大规模的移民,使湖湘士民在人口、习俗、风尚、思想观念上均发生了重要变化,从而组合、建构出一种新的区域文化形态,称之为湖湘文化。先秦、两汉的楚文化对两宋以后建构的湖湘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是湖湘文化的源头之一。

代表人物:屈原、蔡伦、欧阳询、周敦颐等

代表著作:楚辞、周子全书、曾文正公全集等
 
戏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剧
   
       湘剧是湖南地方大戏剧种之一。民间一般称之为“大戏班子”、“长沙班子”、“湘潭班子”。“湘剧”这个剧种名称最早见诸1920年长沙印行的《湖南戏考》第一集西兴散人序。因是用“中州韵,长沙官话”演唱,故又称长沙湘剧。湖南戏剧包括:祁剧、辰河戏、衡阳湘剧、武陵戏、荆河戏、巴陵戏、湘昆、长沙花鼓戏、邵阳花鼓戏等。

       长沙花鼓戏,其中《打铜锣》、《补锅》、《烘房飘香》、《双送粮》、《骆四爹买牛》、《牛多喜坐轿》、《八品官》、《啼笑因缘》等剧目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1983年,湖南省花鼓戏剧院排演的神话剧《刘海看樵》,应华美协进社邀请,赴美国纽约、华盛顿演出。美《华侨日报》、《华语快报》、《纽约时报》等均载文评论,祝贺演出成功。长沙市花鼓剧团演出的《刘海砍樵》也应邀赴日本演出,倾誉东瀛。
 
音乐

      娱神歌舞,是湖南民间早期的歌舞形式,在湖南延续的时间很长。透过风俗性的民歌,可以窥见楚人"重淫祭"、"隆祭祀"、"迎神送神"、 "歌乐鼓舞"的某些古朴遗风。如在全省广为流布的《闹丧歌》、《干龙船》、《傩腔》、《猎山歌》,都留有古代一些祭祀、娱神的痕迹。

      1993年以来,在全省和全国大奖赛中,有500余人获奖,获奖作品达300余件。《春满土家寨》、《摇篮之歌》、《拉着中华妈妈的手》、《我们是株冶人》、《太阳雨》、舞蹈音乐《踏水谣》、《南燕驾着春风来》、《走向明天的辉煌》、《中法集团之歌》、《山里的哩哩》、《思念武陵源》、《民族魂》等作品获得国家级音乐评奖的金奖。

       在音乐理论研究方面, 近几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理论成果和优秀理论人才。在省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音乐学术论文200余篇, 出版音乐理论著作60余部。

著名音乐家有:宋祖英,李谷一,陈思思,汤灿,谭盾
 
戏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剧

      湘剧是湖南地方大戏剧种之一。民间一般称之为“大戏班子”、“长沙班子”、“湘潭班子”。“湘剧”这个剧种名称最早见诸1920年长沙印行的《湖南戏考》第一集西兴散人序。因是用“中州韵,长沙官话”演唱,故又称长沙湘剧。湖南戏剧包括:祁剧、辰河戏、衡阳湘剧、武陵戏、荆河戏、巴陵戏、湘昆、长沙花鼓戏、邵阳花鼓戏等。

      长沙花鼓戏,其中《打铜锣》、《补锅》、《烘房飘香》、《双送粮》、《骆四爹买牛》、《牛多喜坐轿》、《八品官》、《啼笑因缘》等剧目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1983年,湖南省花鼓戏剧院排演的神话剧《刘海砍樵》,应华美协进社邀请,赴美国纽约、华盛顿演出。美《华侨日报》、《华语快报》、《纽约时报》等均载文评论,祝贺演出成功。长沙市花鼓剧团演出的《刘海砍樵》也应邀赴日本演出,倾誉东瀛。
 
舞蹈

      作为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舞蹈艺术,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风情独具的艺术风采。 据不完全统计,湖南现有近400多个舞种,舞蹈节目多达几千个。湖南舞蹈艺术的发展历史悠久。湖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之花,萌芽、生长于楚文化和湖南原土著居民文化的艺术土壤。隋唐以来,《绿腰舞》、《白狞舞》、《柘枝舞》等著名的盛唐宫廷舞蹈,也流传到湖南。唐人李群玉曾在长沙看到过南国佳人的舞蹈。他作《长沙9日登东楼观舞》一诗,描述了其时的情景。这些外来歌舞与当地的楚舞和民间歌舞相融合,铸就了丰富多彩、风情独具的湖南民族民间歌舞艺术的独特风姿。自古以来,在湖湘大地上便居住着苗族、土家族、侗族、瑶族、壮族、回族、瓦族等许多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习性、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构成了他们各各不同的舞蹈艺术。苗家舞蹈有《跳香舞》、《接龙舞》、《盾牌舞》、《先锋舞》、《茶盘舞》、《傩愿舞》、《渡关舞》和鼓舞、芦笙舞等。土家舞蹈有《摆手舞》、《毛古斯》、 《八宝铜铃》、《仗鼓舞》、《跑马舞》、《造旗舞》、《团鸡舞》、《梅嫦舞》、《八幅罗裙》、《跳丧》等。 侗族的舞蹈主要有《芦笙舞》、《多耶》、《冬冬推》等。瑶族舞蹈主要有《伞舞》、《刀舞》、《盾牌舞》、《羊角短鼓》、《香火龙》及多种祭祀舞。